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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了么等外賣平臺推競價排名 專家:損害消費者權益
加入時間:2016-8-16 10:23:01 點擊:次 |
央廣網北京8月16日消息(記者楊博宇)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如今,很多人都習慣用手機軟件叫外賣,在搜索附近餐廳的同時會參考排名,然而可能大多數人都以為這些排名僅僅來自網友的評價。
近日有媒體報道,“美團”、“餓了么”等外賣平臺通過競價排名的方式,出售首頁附近推薦商家名次,區域不同,價格也不等。商家購買之后便可以排名靠前。而其中此前被媒體曝光的一家衛生條件差、無證無照的黑餐廳竟曾花費200多元,競得所在區域的推薦排名第五名。
記者調查發現,越來越多的外賣平臺開始引入競價排名機制,但幾乎所有的外賣平臺對于通過競價排名來提升排位的商家都沒有做到明顯的區分和標識。那么外賣平臺究竟通過什么樣的方式實現競價排名?
記者隨機走訪了北京的幾家餐廳,多家餐廳老板表示外賣平臺競價排名已經是公開的秘密,“那個排名也分星級什么的,但是花錢能給你排到前面應該是可以的。那肯定的,比如說你打開那個外賣以后,你那個兩公里給你排到前面,你那個800米他給你排到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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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餐廳老板表示,一般而言平臺會根據商家銷量、評價等指標排名,但前提是在一定的距離范圍內。
但這位老板坦言,在同一區域內,的確可以通過多花錢的方式提高商家排名。
某外賣平臺送餐員表示,一般來說,某一區域內銷量和人氣較高的餐廳,在搜索中才會排名靠前。
而對于商家而言,在外賣平臺上能夠排位靠前,對于其銷量至關重要,“像你點餐吧,你點餐手機刷肯定刷不過5下,就跟阿里巴巴似的,我排名前五頁,能賣上東西,后面的基本都很慘。像你買東西,你不可能說刷個五六頁再看吧,一般也就前三頁?!?
據了解,這些外賣平臺的競價模式大約出現在半年前,多個外賣平臺都引入這一模式。根據媒體報道,外賣平臺餓了么上,多地不同商戶近期也反映,餓了么以星火計劃為由頭,強制要求商戶在線支付營業額的5%作為技術服務費,以此換取商戶在平臺排名星級的提升。如果商戶不加入星火計劃,有可能面臨關閉其店鋪的風險。對此,餓了么公開表示,星火計劃是一項商家增值服務,由商家自愿參與,平臺并不會以關店或關閉在線支付等手段強制商家加入計劃。
公開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底,網上外賣用戶規模達到了1.5億,用戶使用率達21.1%,用戶規模較2015年底增加了3610萬,增長率為31.8%。而餓了么、美團外賣和百度外賣以37.8%、30.5%、15.0%的比例領跑外賣訂餐市場。相比出行行業,外賣行業的補貼戰結束得更早。有業內人士認為,如今外賣平臺正在由產品服務轉變為利益角逐。那么各大外賣平臺紛紛引入競價排名機制的背后,如何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
業內人士介紹,在外賣平臺剛興起的時候,外賣平臺的排名權掌握在市場人員手中,這造成了很大的尋租空間。有的商家雖然訂單和人氣很高,但市場人員有權調整其排名。這得到了某外賣平臺送餐員的證實,“像你推廣的話,看餓了么,你問他的銷售,或者美團上面的銷售,主要在銷售上面呢。你問他這活動怎么做的,怎么能靠前,我怎么能賣出東西?!?
此前有媒體曝光了位于北京市朝陽區中弘北京像素小區“外賣村”有102家餐館無照經營,其中就有一家名為kao烤肉飯的黑餐館在1個月前,就通過美團外賣的競價排名來提升訂單銷量。昨天傍晚,美團外賣方面回應中國之聲稱:對媒體此前曝光的違規商戶,已在8月8日進行了清查處理。美團外賣自今年4月份后,陸續在少量城市測試“門店推廣”的增值服務,這類付費推廣目前僅針對列表的固定位置。同時,后臺對固定位置的推廣有明確標價,一個位置一個價格,商戶先購先得,在美團看來,和“競價排名”有本質區別。目前正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對此增值服務進行完善優化,對于“標識”問題,將按照辦法規定,在9月1號前完成相關服務的優化調整。
在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占領看來,如今競價排名的出現,將外賣平臺高額補貼早早結束,轉向商戶通過競爭廣告位燒錢,成為O2O外賣平臺的一種盈利模式。他介紹,競價排名這種方式實際上跟搜索引擎類似,之所以要需要競價排名,一方面如果從消費者角度來考慮,他面對海量的消息,這么多的商品信息中,怎么才能排名靠前?實際上成為它吸引客戶、吸引消費者一個很關鍵的因素。因此對于這些商戶來講,有很大的需求。同時對于平臺方來講,他通過競價排名這種機制,也能盡早滿足商家的需要,同時也是一種新的盈利方式。
趙占領強調,外賣平臺引入競價排名機制雖然是盈利模式,但前提是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以及平臺對商家的資質嚴審。而目前幾乎所有的平臺對于通過競價排名的商家都沒有明確的區分和標識,這也可能對消費者的權益造成損害。網信辦頒布的《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對于付費搜索有相應的規范。按照這個規定還有幾個規范。第一,平臺方需要對商戶資質進行審核。第二個,平臺方隊搜索結果是付費搜索和自然搜索應當做明顯的區分和標識,讓消費者能夠知情。第三對付費搜索的比例有一個上限。包括其他的一些網絡平臺也沒有做這樣的標識,這些嚴格來講都是違反《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
外賣平臺競價排名不明確告知,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得不償失。網信、工商等部門也應依據相關法規對其嚴格監管。平臺與商家有了更直接的利益關系,出了問題,恐怕再也不能說和自己無關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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